7月29日,丰都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次走进县福利院,对适老化改造工作开展“回头看”。沿着熟悉的路线走上二楼走廊,只见此前空白的墙面已全部安装了防滑扶手。检察官伸手用力摇了摇扶手,满意地说:“装得很牢固,高度也正合适,方便老人使用。”走廊上,一位老人正倚靠扶手缓步行走,安全而从容。
这一转变,源于丰都县检察院一次细致的监督履职。2025年5月14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各楼层的公共走廊两侧均未安装扶手,部分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及淋浴区内也缺少安全抓杆,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老年人的日常活动安全。随着调查深入,检察官发现辖区内另外两家社会福利院也普遍存在同类问题,适老化设施缺失的隐忧逐渐浮现……
“目前福利院入住的多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扶手、抓杆等无障碍设施的缺失,带来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承办检察官表示,“社会福利院作为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场所,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既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传递城市温度、维护老年人生活尊严与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举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为此,丰都县检察院于5月19日依法立案。
随后,该院向县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社会福利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推进适老化改造,重点完善公共通道扶手及老年人居室内卫生间、淋浴区域的安全抓杆配置,切实保障老年人居住安全。同时,建议加强对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服务提供的日常监督,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丰都县民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兴义、双路及沙湾三个院区的老年人房间和卫生间实施适老化改造,累计完成68个卫生间的升级工作;并在双路、沙湾两个院区的楼层走廊安装扶手共计670米。同时,坚持“一院一策”原则,及时引导辖区内其他养老服务机构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的安全性与适老性。
“如今院里所有走廊都安装了防滑扶手,老人使用的厕所和淋浴区也全部加装了安全抓杆。他们行走、洗漱、如厕时都能随时扶握借力,相比之前,日常活动更加方便、更加自由了。”丰都县社会福利院负责人谭张蓉向检察官介绍道。
在改造后的房间内,检察官翻看着改造前后的记录图册——照片中设施缺失的卫生间与眼前焕然一新的环境形成了鲜明对比。85岁的王大爷高兴地说:“以前晚上起夜总怕摔倒,还要麻烦护工。现在有了安全抓杆,自己就能扶着走,踏实多了。”
“养老服务工作事关百姓福祉。过去我们确实忽视了适老化设施的必要性,这次改造就像为老人的安全加上了一道‘保险锁’。今后我们一定会更加重视,让每一位老人都能住得安心、踏实!”丰都县社会福利院兴义院区负责人李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