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14元的挂号费,不应由医保基金支付。”2025年8月5日,梁平区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陈洪梅在收到区法院推送的一条线索后,迅速启动追偿程序。这笔小额费用的精准拦截,正是梁平区检察院以法律监督推动构建医保基金不当支付“防火墙”的一个生动缩影。
这道“防火墙”的建立,源于一次细致深入的检察监督。2025年3月,梁平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官何永秋在审阅旧案卷宗时发现疑点:2018年2月,居民赖某某因小区电梯故障摔伤致残,医疗费用共计16万余元,其中医保基金为其支付了8万余元。然而,2019年7月,梁平区法院的终审判决已明确,物业公司应全额赔偿赖某某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各项损失。
“我们调阅档案发现,物业公司的赔款仅覆盖了赖某某个人自费的部分。”她随即察觉到这背后可能存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人负担的,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那么,这笔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的8万余元,是否已依法向承担侵权责任的物业公司行使了追偿权?
何永秋随即前往区医保局开展调查,结果印证了她的担忧:这笔8万余元医保基金支付款项确实未被追偿。为防止医保基金流失,何永秋迅速将线索移交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2025年3月12日,该院正式立案调查。
面对海量的医保结算数据和分散在各处的法院侵权案件信息,该院借助重庆检察机关“人身侵权医保违规支付监督模型”,将区法院近三年涉人身侵权裁判文书的当事人信息,与医保报销记录进行智能匹配和交叉分析。大数据筛查结果显示:在24起法院已判决且明确第三方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的案件中,医保基金仍进行了支付,涉及总金额达43万余元。
2025年4月,梁平区检察院向区医保局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启动追偿程序。而随着调查深入,检察官发现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同样可能存在医保不当支付现象。6月13日,该院向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要求对18件调解案件同步审查。截至目前,已成功追回医保基金21万元,其余款项的追缴工作仍在进行中。
挽回损失只是起点,根治问题需从源头治理。“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通常不会主动审查伤者医疗费是否已由医保报销及具体报销金额。与此同时,医保部门又难以及时、全面掌握法院的最终判决和侵权责任认定结果。信息壁垒导致本应由侵权方承担的医疗费用,最终转嫁给了全民参保的医保基金池。”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幸山崎分析道。
为彻底解决该问题,2025年6月25日,该院与区法院、医保局、卫健委、司法局五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防范人身侵权案件中医疗保险基金不当支出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处置的长效机制。
新机制运行不久,区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严格依照协作机制要求,主动对涉案医保支付情况进行了审查,发现受害人在挂号时通过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了本应由侵权方承担的14元门诊费。法院第一时间将该线索推送至区医保部门,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所呈现的那一幕。
“14元虽小,却是机制灵敏高效运行的生动体现,更是堵塞漏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开端。”梁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小平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协同相关部门做实做细医保基金全链条监管,切实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