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1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梁滩河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与嘉陵江磁器口段同步开展“关爱水生动物 共建和谐家园”主题增殖放流活动。花鲢、岩原鲤等8个品种共49万尾鱼苗跃入江河,这是川渝两地检察机关通过“跨区域巡回庭审+上下游放流修复”“双轨”机制,推动生态保护从“个案修复”向“流域共治”升级的最新实践。

故事始于一条横跨川渝的非法捕捞链条。2023年初至3月,赵某等人购置电鱼设备,联合陈某等人在潼南区琼江禁捕水域电捕140余公斤渔获物,销往重庆沙坪坝区、四川岳池县等地,形成“捕—运—销”跨省违法链条。经鉴定,其行为造成生态损害价值12万余元。
如何破解传统属地办案模式面临的协作难题。对此,两地检察机关打破地域壁垒:2024年12月,案件在四川岳池县翠湖生态修复基地川渝协作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由沙坪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渝北区法院最终判处赵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至七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追缴违法所得。
结案后,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对当地群众共同开展长江禁渔法治宣传,并在翠湖基地增殖放流1万余尾鱼苗,完成首次跨区域生态赔偿。而此次梁滩河与嘉陵江的49万尾鱼苗放流,则是该案生态修复的“下篇文章”——资金来源于赵某等人缴纳的12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金,以及沙坪坝区今年办理的5起非法捕捞案追缴的8000余元赔偿金。
“这次放流更注重科学性。”沙坪坝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蒋荣介绍,在“检察+农委”协作下,选择的鱼苗兼顾生态功能:花鲢是净化水质的“清道夫”,岩原鲤则是流域原生物种,既能改善水质,又能促进生物多样性。
以该案为契机,川渝协作向更深层次延伸:沙坪坝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环资案件办理、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等协作机制;在梁滩河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配套科学增殖放流点,打通生态法治“最后一公里”。
“一庭两基地(巡回法庭、修复示范基地、放流基地),一案双修复(司法修复+生态修复),这是长江经济带跨区域司法协作的实践探索。”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洪广表示,该机制推动两地从“各自为战”转向“同频共振”,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据统计,今年以来,沙坪坝区检察院已办理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7件,追赔生态损害赔偿费用超12万元。一条“打击犯罪—司法修复—法治宣传—流域共治”的生态保护链,正随江水流向更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