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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梁平:给农用无人机上“户口”,筑牢低空安全防线
时间:2026-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低空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新领域。2026年4月10日,春耕时节,梁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李世玲来到种粮大户小李的播种现场。与去年不同,如今每一架农用无人机都贴着专属实名二维码,操作飞手均持证上岗。这不仅关乎农业生产效率,更关系到国家低空空域的安全管理秩序。


这一喜人转变,源于去年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的一场农用无人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如今,一架架无人机正按照预设航线平稳升空,精准施肥、智能播种,勾勒出智慧春耕的生动图景。



2025年10月,梁平区水稻秋收进入尾声,农用无人机穿梭忙碌,但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也悄然浮现。一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梁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提供线索称,辖区部分乡镇存在农用无人机“黑飞”现象,一旦发生坠落、碰撞或违规飞行事件,不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可能对低空交通秩序、重点设施保护等国家低空安全构成风险。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重量超过250克的民用无人机必须进行实名备案,飞手需取得相应操作资质,同时还要投保责任保险。”承办检察官李世玲介绍,收到线索后,院第一时间成立办案组,深入辖区各乡镇开展实地调查。


办案组初步查明,辖区部分乡镇在农用无人机操作资质、实名登记、责任保险等方面的确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黑飞”现象,公共安全隐患突出。2025年12月5日,梁平区检察院决定正式立案调查。


为摸清辖区农用无人机的使用情况,办案检察官将排查到的线索与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机关登记的农用无人机台账、备案信息,进行对比核查、逐项核实。经全面排查确认,辖区内共有6家无人机作业机构、多架农用无人机存在未在公安机关备案、未张贴实名标识等问题;2家机构的5名飞手存在无证操作、未投保责任保险等安全隐患。“这些问题不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更给春耕秋收生产埋下了严重安全隐患。”李世玲介绍。


“低空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农用无人机虽小,但每一架‘黑飞’的无人机都可能成为低空安全的隐患。为无人机上‘户口’,就是为低空安全锁上一道法治‘保险阀’。”2025年12月11日,梁平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明确督促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并加强常态化监管。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启动农用无人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用“自查自纠+集中核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农用无人机作业机构、飞手及相关设备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告知书,逐一督促相关主体到属地派出所完成信息登记备案、粘贴实名二维码标识、购买责任保险。截至2026年1月16日,累计推动整改各类问题35个,6家无人机作业机构的违法行为已全部整改到位。


“整治不是目的,规范才是关键。”为推动从业者从“购机即飞”向“依法飞行”彻底转变,梁平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向从业者重点普及无人机操作规范、设备安全维护、应急处置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农用无人机安全操作“十严禁”“明白纸”500余份,入户宣传63家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农用无人机操作专项培训6场次。目前,辖区300余名农用无人机飞手的相关信息已全部登记造册,并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让每一架农用无人机都能在法治的天空下安全飞行。”梁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小平表示,该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智慧农业发展中的安全隐患,在护航智慧农业发展的同时,为构建安全、有序、可控的低空安全体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