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天然河道改造为封闭管道,既会大幅削弱河道汛期行洪排涝能力,同时也违反国家涉水相关法律法规。重庆临江地区检察院就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违法侵占河道问题开展专项督促整治,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旱河属长江一级支流,也是两江新区郭家沱街道的主要城市排洪河道之一。今年年初,临江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收到群众线索举报,随即前往现场核查处置。
据临江地区检察院检察二部检察官陈洁介绍,到现场发现这段长约60米的河道已经被填埋,旱河的河水只能从下方的圆形管道中流过。

检察官通过调取资料、咨询河道专家、走访周边群众,查实2023年1月,某工程企业在未取得河道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前提下,擅自在旱河河道内铺设总长60米、直径1.8米的输水管道,完工后还对地表实施水泥硬化。自管道投用后,前两年每逢汛期降雨量偏大时,河水频繁漫溢倒灌,致使沿线农田受淹。

陈洁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河道里是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检察官迅速跟相关行政部门磋商,督促他们依法履职,尽快恢复河道通畅。

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推动下,今年4月,涉事河段地表封闭层全部破除,违规埋设管道拆除清运,河道边坡同步完成削坡加固,河道原貌及原有行洪通道全面恢复。今年汛期以来,该河段未再发生积水、河水倒灌等险情。
据了解,从去年以来,临江地区检察院已督促清理3条河道内违法堆放弃置的施工渣土共计30余万立方米,恢复岸线1.8公里,消除行洪安全隐患6处。


临江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常明表示,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促进共同治理,全力守护好长江自然岸线,保障长江流域行洪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