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
检察一部检察官助理 应俊峰:凿井者,起于三寸之坎,以就万仞之深。渝检护“未”团队代表21年的深耕细作,用切实的行动诠释了对初心的坚守。代表们的先进事迹让我深受鼓舞,也切实体会到“检察人”的检察担当和作为。正义从来不是抽象的符号,它藏在每一份案卷的字里行间,每一次庭审的唇枪舌剑中,每一次对真相的执着追寻里……它在时间里慢慢发酵,在坚持中持续发光。心若向阳,必生光芒。“时代楷模”的光,已沉淀在我的检徽上,镌刻成一种信仰的铭文。我将以楷模为榜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积极担当作为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 喻岚: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让我内心深受震撼和鼓舞:他们不是远在天边的符号,而是扎根于重庆检察热土的同仁。他们的故事,是忠诚、担当、奉献与为民情怀最生动、最具体的诠释,从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一片丹心铸忠诚”的政治品格、“一腔赤诚守公正”的使命担当、“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一身正气作表率”的务实作风。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楷模是触得到的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他们为标杆,把这份感动与感悟,转化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北碚区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助理 李世洲:当《“时代楷模”发布厅》的舞台聚焦于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身为重庆检察大家庭一员的我,内心满是骄傲与自豪。梅玫、龚珊等7位同志用他们的坚守与付出,为未成年人的世界撑起一片法治晴空,成为重庆检察的闪耀名片。这份“时代楷模”的荣誉,不仅属于他们,更是重庆检察全体人员的荣耀。他们是榜样,激励着我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本职工作,将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传承与发扬。未来,我会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为重庆检察事业增光添彩,让法治的力量惠及更多人。
渝北区检察院检察六部检察官助理 黄雨柔: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用21年的坚守告诉我,未检工作是在孩子人生的“岔路口”伸出去的手,是在黑暗里为受害孩子点亮的灯,更是把“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刻进骨子里的责任。这份坚守让我明白,我们的每一次耐心沟通、每一次主动帮扶,都可能改变一个孩子的人生轨迹,这份沉甸甸的意义,是我们身为检察干警最该珍视的使命。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会以“莎姐”为镜,把“温度”刻进工作里,把“长期”融入责任中,把“创新”当成常态,用坚守与责任守护每一个少年向阳生长。
潼南区检察院检察五部检察官助理 霍成功:21年初心不改,500余名检察官接力前行,从“莎姐”维权岗到全国首个省级“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从大数据监督模型到强制报告制度,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以法治温情织就了一张坚实的未成年人保护网。作为基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干警,我深感自豪的同时更觉责任重大。在榜样的引领下,进一步融合“六大保护”力量,探索数字化赋能、社会化帮教等机制,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未来,我将以楷模为镜,深耕未检一线,以专业与热忱守护初心,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事业贡献绵薄之力。
万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助理 谭智豪: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事迹为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干警树立了光辉榜样。二十一载初心不改,五百余人接力守护,他们以法治温情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深刻诠释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价值与担当。作为未成年人检察干警,我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需要倾注心血与智慧的“希望工程”。我将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为标杆,学习他们坚守初心的政治品格、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勇于创新的开拓意识及司法为民的深厚情怀。传承“莎姐”精神,融法、理、情于一体,既做秉公执法的检察官,也做用心护苗的守护者,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开州区检察院办公室干警 翁待君:“时代楷模”的先进事迹让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检察机关司法行政人员,我们的岗位直接关系着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时代楷模”精神正是我们履职路上最坚实的指引。“时代楷模”们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解决民忧。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学习“时代楷模”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主动下沉服务一线,做司法服务的“贴心人”。“时代楷模”们在各自岗位上数十年如一日深耕细作,把“平凡事”做到极致。我们要像“时代楷模”对待工作那样精益求精,认真对待日常工作的“平凡事”,做检察工作的“保障者”。面对困难与挑战,“时代楷模”们始终坚守信仰、挺身而出,用奉献诠释责任。我们要学习“时代楷模”坚守信仰的责任担当,在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时履行好岗位职责,确保办案工作不受影响,做公正司法的“守护者”。
梁平区检察院政治部干警 彭蕊:“时代楷模”的先进事迹,是生动的教材,更是行动的标杆。作为一名政治部干警,我将把学习“时代楷模”激发的热情,切实转化为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我将以“时代楷模”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作风、更强的担当,认真履行政治工作职责,为服务保障检察中心工作、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取不平凡的业绩,不负时代、不负韶华!
a片漫画 三分院政治部干警 郝语欣: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为我们树立了政治品格、职业精神和专业素养的标杆。作为一名政工条线的检察干警,我深受感召与鼓舞,决心将这份由衷的敬佩,切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干动能与前进力量。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用心用情做好干警的关爱工作,精准把握干警的思想动态与实际需求,努力为干警提供精准、温暖的支持;高质效执行本院创新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激发队伍创新创造活力,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a片漫画 四分院检察三部副主任 龙金连: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不仅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座标杆,更是对我们全体检察人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诠释。他们以拳拳之心担当履职,将司法的刚性威严与守护祖国未来的柔情智慧深度融合。从精准有力的刑事打击到春风化雨般的帮教挽救,从个案办理到推动社会治理的源头预防,特别是积极运用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敢于探索创新,构建起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的综合保护体系。这种“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下的主动作为与系统思维,为我们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榜样如灯塔,照亮前行路。他们让我更加坚定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初心与使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为榜样,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聚焦公益保护痛点、难点和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公益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检察力量。
a片漫画 四分院检察一部检察官助理 陶云峰:作为一名刑事检察条线的干警,在学习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的事迹中,最让我动容也最让我获得启发的,便是重庆未检团队秉持“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工作理念,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更将保护延伸到犯罪预防和挽救帮教的全链条。这种“捕、诉、监、防、教”一体化的履职模式,为我做好刑事检察工作提供了可学可做的实践指南。我将以楷模为标杆,把未检团队的工作原则和精神融入刑事检察各环节全过程,既做犯罪的追诉者,也做无辜的保护者和成长的守望者,以检察履职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大渡口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 王莎: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守护他们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更是我们检察人义不容辞的使命。作为莎姐起源地最初七人莎姐团队的一员,见证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获评“时代楷模”,心中满是自豪与感慨。2004年,我们怀揣法治信仰与护“未”热忱,创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无经验可循、无资源依托,仅凭一腔热血与对正义的执着,在护“未”路上探索,为孩子心中播下法治种子。二十余载,“莎姐”从星火微光,成长为渝检护“未”体系的核心力量,照亮万千少年成长之路。这份“时代楷模”荣誉,是对“莎姐”初心的肯定,更是对渝检护“未”事业的荣光。未来,我将以楷模为标尺,守正创新,让法治阳光护航每一个孩子的未来,让护“未”初心在时代征程中永续闪耀。
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三部检察官助理 黄梓豪:作为一名检察新人,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让我深受感动和启发。“时代楷模”们用法律与爱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官的担当与情怀。从梅玫检察官创建“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到孙文静检察官帮教涉罪少年成长为救火英雄——他们身上体现了“未检无小案”的专业精神和“为孩子多做一点”的奉献精神。他们不仅是司法工作者,更是迷途少年的引路人、受害儿童的守护者。我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需要的不仅是法律专业知识,更需要爱心、耐心和创新精神。在未来的检察工作中,我将以渝检护“未”团队代表为榜样,将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运用法治和爱的力量为人民筑起坚强护盾。
两江地区检察院检察一部检察官助理 胡晶波: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被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其精神内涵深刻、影响深远,不仅向全社会传递了司法温度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理念,展现了法治建设中的温情一面,同时也更加强化了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推动形成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法治“防火墙”。渝检护“未”团队代表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人的责任担当,为我们树立了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学习榜样。我要以楷模为镜,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在检察办案中始终坚守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