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葫”净流还碧水》
对水体进行现场检测。


荣昌区检察院 高佳佳 摄
图说
打开勘查箱,取出水质检测仪,探头浸入水中……6月8日,荣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贾晋东一行来到位于盘龙镇的黄桷滩水库库尾河道开展“回头看”。
“检测数据在正常范围内,水体溶氧量明显提升,鱼虾也多了起来。”贾晋东一边记录一边说道。一旁的司法警察王彬涛操作无人机沿着库尾一路巡查,阳光洒在水面,波光粼粼。岸边村民笑着招呼:“现在给地里的农作物浇水方便多了,汛期也不怕涨水了。”
然而半年前,这里却是另一番景象:宽约60米、绵延近3.5公里的水面被水葫芦(凤眼蓝)密密覆盖。
水葫芦作为外来入侵物种,其长势迅速、极易腐烂,对水中鱼、虾等生物生长造成严重影响,严重破坏水生态。更让人揪心的是,汛期将至,河道拥堵,阻碍行洪,存在防洪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情况,荣昌区检察院立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治理。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人工与机械齐上阵,最终将水葫芦全部打捞干净。
为巩固治理成效,荣昌区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巡河监督,推动水葫芦防治从“集中清理”转向“长效管护”,让碧水清波长久相伴。
